MFC肉汤/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粪大肠菌群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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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TSB)(中国药典)/一种通用的营养培养基,用于各种微生物的培养
HB4114-19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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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国药典)/用于霉菌和酵母菌的增菌培养
HB0253-7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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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TSB)(中国药典)/一种通用的营养培养基,用于各种微生物的培养
HB4114-19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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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干兔血浆/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的血浆凝固酶试验(GB、SN标准)
HB4117-4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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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氏葡萄糖琼脂(含氯霉素)(EP标准)/用于霉菌和酵母菌的分离培养
HB8407-2 | 见证书
用途: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粪大肠菌群测定。
成分(g/L)
检验原理:
多价蛋白胨、胰蛋白胨和酵母粉可提供氮源、维生素和生长因子;氯化钠维持均衡的渗透压;乳糖为可发酵糖类;三号胆盐抑制革兰氏阳性菌;玫红酸和苯胺蓝为pH指示剂。粪大肠菌群可在44.5℃条件下分解乳糖产酸,使培养基pH下降,液体呈蓝紫色。
用法:
称取本品37.3g,加热溶解于1000ml蒸馏水中,冷却,备用。
注:无需高压灭菌。
MFC肉汤培养基微生物质控结果:
MFC肉汤微生物灵敏度试验:
按标签用法制备培养基,接种以下质控菌株,放置44.5℃需氧培养24±2小时。
注:回收率计算时,用TSA琼脂做对照培养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一、GSO 2054:2024《肉汤和清汤》
适用于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肉汤和清汤产品的生产、加工及质量控制,涵盖原料筛选、加工工艺、微生物指标等环节[1][7]。
采用滤膜法检测大肠菌群,通过选择性培养基培养后计数;蛋白质含量检测采用凯氏定氮法。
大肠菌群检出限为1 CFU/g,定量限为10 CFU/g;蛋白质定量限为0.5 g/100g。
需使用标准菌株(如大肠埃希氏菌ATCC 25922)进行阳性对照,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对照和加标回收实验。
样品均质后经0.45μm滤膜过滤,37℃培养24小时;蛋白质检测需进行酸水解和蒸馏滴定。
本标准明确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并要求成品中总固形物含量≥8%。
二、CODEX STAN 117-2015《肉汤和清汤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通用标准,适用于预包装肉汤和清汤的国际贸易,包括微生物安全、标签标识等要求[1][7]。
规定沙门氏菌检测采用ISO 6579方法,水分活度测定采用电容式传感器法。
沙门氏菌检出限为25g样品中不得检出;水分活度测量精度±0.02。
每季度需参与国际能力验证项目,实验室内部质控样品保存期限不得超过14天。
前增菌使用缓冲蛋白胨水,选择性增菌采用RVS肉汤和MKTTn肉汤,平板分离选用XLD和HE培养基。
强调过敏原交叉污染控制,要求生产线专用或彻底清洁后转换。
三、T/LSAS 0011-2022《高汤(畜禽骨、肉汤)》
针对中国市售高汤产品的品质评价,重点规范骨汤提取率、风味物质含量等指标[1]。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呈味核苷酸(I+G),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胶原蛋白含量。
I+G定量限为0.01g/100g,胶原蛋白检测线性范围0.5-5.0mg/mL。
要求使用NIST标准物质SRM 1548a进行方法验证,重复性RSD≤5%。
样品需经冷冻干燥处理,流动相为0.05mol/L磷酸二氢钾缓冲液(pH6.8)。
规定骨汤提取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2°Brix。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