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CMCC50094/主要用于阳性对照反应和培养基质量控制等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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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毛红曲Monascus pilosusCICC 5035
CICC 5035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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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红曲Monascus purpureusCICC 5037
CICC 5037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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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曲红曲Monascus ankaCICC 5034
CICC 5034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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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红曲菌Monascus purpureusCICC 5036
CICC 5036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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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红曲Monascus purpureusCICC 5031
CICC 5031 | 见证书
本品主要用于阳性对照反应和培养基质量控制等实验,广泛运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等行业。
产品特色:
1.采用真空冷冻干燥技术,菌株质量稳定,保存时间长,2-8℃保存12个月,-80℃保存24个月以上。
2.配套菌株复苏液和,菌株复活简单,方便。
3.附带完整菌株鉴定报告,安全,放心。
4.瓶身喷码菌种简称及菌号,清晰明了,防止混淆。
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CMCC50094鉴定方法:
冻干菌种复苏接种至TSA平板。菌种活化后划线接种于XLD平板和TSI试管,同时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及博检革兰氏阴性细菌鉴定系统生化检测。
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CMCC50094鉴定结果:
XLD平板
较大的黑色中心,几乎呈现全部黑色的菌落
沙门氏菌显色平板
紫色菌落
革兰氏染色镜检
革兰氏阴性杆菌
TSI试管
K/A、产气、产硫化氢
博检革兰氏阴性细菌鉴定系统生化检测
沙门氏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沙门菌检查法
适用于药品、生物制品及原料中沙门菌的法定检测[7]
1. 四硫磺酸钠亮绿增菌法
2. 三糖铁琼脂初步筛选
3. 血清学凝集确认试验[7]
预增菌步骤可检测1CFU/10g样品,定量菌株稀释度要求1:106(约50-100CFU/0.1ml)[7]
阳性对照需使用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CMCC(B)50094标准菌株,阴性对照需无菌生长[7]
1. 36±1℃预增菌18-24小时
2. 选择性增菌用四硫磺酸钠培养基
3. 分离培养使用SS琼脂和EMB琼脂
4. 生化鉴定包含脲酶、赖氨酸脱羧酶试验[7]
血清学试验必须使用沙门菌属A-F多价O抗原诊断血清,所有操作需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7]
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沙门氏菌检验
食品及食品加工环境中沙门氏菌的法定检测[6]
1. 缓冲蛋白胨水预增菌
2. RV培养基和TTB培养基选择性增菌
3. XLD琼脂和BS琼脂分离培养[6]
最低检出限为1CFU/25g样品,定量培养需达到105-106CFU/ml浓度[6]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阳性对照(CMCC50094)和阴性对照,培养基质控需用标准菌株验证[6]
1. 样品前处理需均质化
2. 选择性增菌温度42±1℃
3. 显色培养基培养18-24小时
4. 生化鉴定包含TSI斜面试验和赖氨酸脱羧试验[6]
检测环境要求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阳性分离株需保存于半固体培养基并提交上级实验室复核[6]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