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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中蛋白质质控样品

BWS0166-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 30g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5.73g/100g {{inventory}} 见证书

研制依据

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实施)

基质 肉制品
形态 固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18℃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解冻,最小取样量0.6g,蛋白质换算系数为6.25。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使用,不得食用。
用途 本质控样品可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人员考核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铝箔袋包装,规格30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一、样品制备
本质控样品采用市售肉制品为原料,经过加工后,在洁净环境中分装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检测值作为标准值,方法参考《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第一法凯氏定氮法。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蛋白质 5.73g/100g 0.86g/100g 肉制品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滴定(容量)分析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铝箔袋包装,规格30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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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GB 5009.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肉制品、乳制品、谷物制品等所有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测定,包含凯氏定氮法、自动凯氏定氮法等检测方法。
关联内容:
• 规定了样品前处理要求(粉碎均质、硫酸消化等)
• 明确氮换算蛋白质系数(肉制品按6.25计算)
• 包含重复性条件下允许差要求(蛋白质含量≥10g/100g时,两次测定结果差≤2%)
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为0.1g/100g,定量限为0.3g/100g

GB/T 9695.11-2008《肉与肉制品 氮含量测定》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生鲜肉、肉制品及其制品的氮含量测定,包含常规凯氏定氮法和微量扩散法两种方法。
关联内容:
• 要求样品需经绞碎混合至均质状态
• 规定蒸馏装置蒸汽发生量应达到10min内蒸馏出150mL水
• 明确滴定溶液浓度校正要求(需精确至0.0001mol/L)
检出限: 凯氏定氮法最低可测0.01g氮/100g样品

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

适用范围: 规范腌腊肉制品的蛋白质等质量指标,适用于火腿、腊肉、腊肠等产品质控。
关联内容:
• 规定火腿类制品蛋白质含量应≥16g/100g
• 腊肉制品蛋白质含量应≥14g/100g
• 香肠类制品蛋白质含量应≥10g/100g
检测依据: 蛋白质检测需按照GB 5009.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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