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无菌生理盐水管(10ml/支)/用于样品稀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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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蛋白胨水/用于样品的稀释
HB5218-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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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醇(GB105)
GB105 | 详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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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生理盐水管(50ml)/用于样品稀释
HBPT034-50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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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200ml 0.85%生理盐水均质袋/用于样品稀释处理
HBJ015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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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无菌生理盐水管(9ml/支)/用于样品稀释处理
HBPT033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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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蛋白胨水/用于样品的稀释
HB5218-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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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坏血酸1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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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液体试管
BNCC391763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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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蓝培养基即用型平板
BNCC391618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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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汤培养基G(麦康凯肉汤)
BNCC391158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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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肉汤培养基
BNCC390941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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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瘤胃球菌培养基基础(含纤维二糖)
BNCC389132 | 见详情



用途:用于样品稀释处理
包装方式:塑料管装10ml,螺旋口,单支独立包装,更防漏,免污染
0.85%无菌生理盐水管(10ml/支)微生物灵敏度试验:
接种以下质控菌株,放置20-25℃需氧培养45分钟。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检验用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包括0.85%无菌生理盐水的制备、灭菌及质量控制,适用于食品样品稀释及微生物检测[3]。
包括无菌性检查(37℃培养48小时无微生物生长)、pH值验证(7.0±0.2),以及促生长试验(确保目标菌在生理盐水中活性稳定)[3][5]。
作为稀释液不涉及直接检测限,但要求每批次产品需通过无菌验证,确保稀释后样品微生物回收率≥90%[3]。
每批次需进行阳性对照(如大肠埃希氏菌ATCC 25922)和阴性对照(无菌生理盐水)试验,验证无菌性及兼容性[3]。
1. 称量:精确称量8.5g NaCl溶解于1000ml纯水中;
2. 灭菌:121℃高压灭菌15分钟;
3. 分装:无菌条件下分装至10ml/支,密封保存[3][5]。
开封后需在24小时内使用,未开封产品保存于2~25℃避光环境,保质期不超过6个月[3][5]。
规定0.85%无菌生理盐水作为样品稀释液,用于食品、环境表面等微生物采样及菌落总数测定前的梯度稀释[3]。
要求稀释液与样品体积比1:9,振荡混匀时间≥30秒,稀释梯度误差≤5%[3]。
每批次检测需设置空白对照(仅生理盐水),验证稀释过程无菌性[3]。
1. 样品称取:无菌操作称取25g样品;
2. 初次稀释:加入225ml生理盐水,均质;
3. 梯度稀释:依次取1ml悬液加入9ml生理盐水,连续稀释至10^-6[3]。
稀释过程需在15分钟内完成,避免微生物死亡或增殖,稀释液温度应控制在20~25℃[3][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