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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司帕沙星溶液标准物质(GB 31650.1-2022/GB31650-2019)_11087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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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司帕沙星溶液标准物质(GB 31650.1-2022/GB31650-2019)

BWQ8124-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10871-86-8 1.2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研制依据

GB 31650.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2023-02-01实施)

基质 甲醇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冷藏(4±4)℃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GB31650-2019。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司帕沙星(CAS:110871-86-8)为溶质,以色谱纯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高效液相色谱法(紫外检测器)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司帕沙星 100μg/mL 4% 甲醇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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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环境、农业等领域中司帕沙星残留量的检测,以及实验室分析方法验证、仪器校准和质量控制流程。该标准物质适用于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及其联用技术(如HPLC-DAD)的定量分析[3][7]。

二、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二极管阵列检测器(HPLC-DAD)为主分析方法,流动相为甲醇-水体系,色谱柱选用C18反相柱(4.6×150mm,5μm),柱温控制在30±2℃,检测波长设定为290nm[3][7][10]。

三、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0.05μg/mL,定量限(LOQ)为0.15μg/mL。当采用质谱联用技术时,LOD可降至0.01μg/mL以下,LOQ达0.03μg/mL[3][7][9]。

四、质控样品要求

质控样品需包含空白基质加标样品,加标浓度应覆盖LOQ至标准曲线上限。每批次检测需设置3个浓度水平的质控样(低、中、高),回收率须控制在85%-115%之间,RSD不超过10%[3][7][9]。

五、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采用甲醇-乙腈(1:1)混合溶剂提取,经0.22μm有机相滤膜过滤
2. 色谱条件优化:流速1.0mL/min,进样量10μL,梯度洗脱程序(0-5min 30%甲醇→5-10min升至90%)
3. 系统适应性测试:理论塔板数≥5000,拖尾因子≤1.2[3][7][10]

六、特别说明

1. 标准物质开封后需立即使用,不可重复冷冻
2. 检测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0±3℃,湿度≤60%RH
3. 需定期进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储存条件异常时应重新定值[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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