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溶液标准物质(GB 5009.97-2023)
-
酱油中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安赛蜜质控样品
SHAM_234633 | 4组分
-
肉制品中纳他霉素质控样品
SHAM_234417 | 13.6mg/kg
-
食用油中辣椒素、二氢辣椒素质控样品
SHAM_234413 | 2组分
-
果酒中山梨酸、苯甲酸和糖精钠质控样品
SHAM_234412 | 3组分
-
果酒中山梨酸、苯甲酸和糖精钠质控样品
SHAM_234410 | 3组分
GB 5009.9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盐的测定(2024-03-06实施)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溶液标准物质(GB 5009.97-2023)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号:GB 5009.97-2023
关联CAS:139-05-9(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适用范围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2(GC):样品经酸化后生成环己基氨基磺酸衍生物,经气相色谱分离后通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检测。
检出限与定量限
GC法:检出限(LOD)0.1 mg/kg,定量限(LOQ)0.3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0%。
3.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水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溶液)进行校准。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用水超声提取。
2. 提取液经C18固相萃取柱净化。
3. 色谱条件:反相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甲醇-0.1%甲酸水溶液梯度洗脱。
4. 质谱参数:电喷雾负离子模式(ESI-),定量离子对m/z 178.1→80.1。
GC法:
1. 样品经硫酸酸化后与亚硝酸钠反应生成环己醇亚硝酸酯。
2. 正己烷萃取后进样,色谱柱为极性毛细管柱(如HP-5),程序升温。
特别说明
2. GC法需严格控制反应时间与温度,避免衍生物分解。
3. 标准溶液需避光保存于4℃以下,开封后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