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基质类 单标 基体/预制肉中硝酸盐 亚硝酸盐/GB 5009.33-2016 第二法
基体/预制肉中硝酸盐 亚硝酸盐/GB 5009.33-2016 第二法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基体/预制肉中硝酸盐 亚硝酸盐/GB 5009.33-2016 第二法

BQC1041247327
基体/预制肉中硝酸盐 亚硝酸盐/GB 5009.33-2016 第二法
需咨询
需咨询
30g
曼哈格
见证书
+
0
基体/预制肉中硝酸盐 亚硝酸盐/GB 5009.33-2016 第二法介绍: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基体/预制肉中硝酸盐 亚硝酸盐/GB 5009.33-2016 第二法

手机版:基体/预制肉中硝酸盐 亚硝酸盐/GB 5009.33-2016 第二法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3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第二法 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基质(如肉制品、乳制品、蔬菜、水产品等)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定量检测,其中第二法(分光光度法)适用于含量较高的样品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亚硝酸盐通过盐酸萘乙二胺显色法测定(波长538 nm),硝酸盐经镉柱还原为亚硝酸盐后测定总量,通过差值计算硝酸盐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亚硝酸盐检出限为1.0 mg/kg,定量限为3.0 mg/kg;硝酸盐(以NaNO₃计)检出限为4.0 mg/kg,定量限为12.0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品和加标回收样品(加标量需覆盖检测浓度范围);
2. 平行样数量不低于10%,相对偏差需≤10%;
3. 镉柱还原效率需≥9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处理:均质后沸水浴提取,离心过滤;
2. 显色反应:亚硝酸盐与对氨基苯磺酸重氮化后与盐酸萘乙二胺偶合显色;
3. 硝酸盐测定:镉柱还原后重复显色步骤;
4. 分光光度计测定吸光度并计算结果。
特别说明
1. 镉柱需定期活化,每次使用前需检测还原效率;
2. 样品中若含色素或胶体需通过蛋白质沉淀和脱脂处理;
3. 显色反应需严格避光,pH需控制在1.9±0.3;
4. 当硝酸盐含量低于亚硝酸盐时需重新验证结果可靠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