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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QC-02-01菌落总数质控样品/GB 4789.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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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QC-02-01菌落总数质控样品/GB 4789.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B001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支/盒 {{inventory}} {{goodObj.date}} CICC {{item.norm}} 定量/104CFU/mL~105CFU/mL

食品中菌落总数计数质量控制与人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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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89.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包括肉、禽、水产品、豆制品、果蔬制品等)中菌落总数的检测,用于食品生产企业自检及卫生监督机构的抽检[1][8]。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倾注平皿法或菌落总数测试片法。具体步骤包括样品稀释、琼脂培养基制备(pH 7.3±0.1)、均匀涂布或过滤后培养(37℃±1℃,48h±2h),最终统计菌落形成单位(CFU)[1][8]。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为10 CFU/g(mL),定量限为10³ CFU/g(mL)。实验需确保稀释梯度覆盖该范围,标准质控样品定量值为10³ CFU/mL[1]。
质控样品要求 质控样品需符合以下要求:标准值定量为10³ CFU/mL;有效期6个月;储存条件为-20℃避光保存,避免反复冻融;使用前需室温平衡30分钟并复溶[1][7]。
关键实验步骤 ① 样品稀释:采用无菌生理盐水梯度稀释;
② 培养基制备:蛋白胨、牛肉粉、氯化钠、琼脂混合灭菌;
③ 涂布与培养:样品液与培养基混合后倾注平皿,37℃培养48小时;
④ 菌落计数:选择30-300 CFU的平板进行统计[1][8]。
特别说明 ① 质控样品需在生物安全柜中操作,避免污染;
② 若菌落数超出定量限,需重新稀释检测;
③ 实验器具必须预先灭菌,培养基需进行无菌验证;
④ 结果判定时需排除蔓延菌落干扰[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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