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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糖精钠溶液标准物质(GB 5009.28-2016)_128-44-9,糖精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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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糖精钠溶液标准物质(GB 5009.28-2016)

BWQ7017-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8-44-9 5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 糖精钠

    R006570-100g | 98%

  • 糖精钠

    R006570-25g | 98%

  • R097816-100ml | 18.2MΩ,过滤及高温双重灭菌,PCR适用

  • R097816-500ml | 18.2MΩ,过滤及高温双重灭菌,PCR适用

  • 糖精钠

    R006570-5g | 98%

  • 糖精钠

    R006570-2.5kg | 98%

研制依据

GB 5009.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实施)

基质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冷藏(4±4)℃、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5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糖精钠(CAS:128-44-9)为溶质,以水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紫外检测器)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糖精钠 1000μg/mL(以C<sub>7</sub>H<sub>5</sub>NO<sub>3</sub>S&#8204;计) 3%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5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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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1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邻甲苯磺酰胺为原料经化学合成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的质量控制与检测,涵盖食品、饮料等加工环节的添加剂限量要求[5]。
核心检测方法 1.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用于定量分析糖精钠含量,参考GB/T 5009.28-2003[8]。
2. 气相色谱法(GC-FID):用于验证标准物质配制值与实际浓度的一致性[2]。
检出限与定量限 1. HPLC法检出限:0.1 mg/kg;定量限:0.5 mg/kg[8]。
2. GC-FID法不确定度:≤1%(以标准物质标称值为基准)[2]。
质控样品要求 1. 标准物质需在20℃±4℃下恒温后使用,有效期12个月[8]。
2. 检测过程中需同步使用阴性样品与加标回收样品进行方法验证[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水溶液需经0.45μm滤膜过滤,避免杂质干扰[8]。
2. 仪器校准:使用标准物质对色谱仪进行保留时间与峰面积响应值校准[5]。
特别说明 1. 糖精钠标准物质需一次性使用,开封后不可再次密封保存[8]。
2. 检测结果需结合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判定合规性[5]。

GB/T 5009.28-2003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饮料、调味品等食品中糖精钠的检测,支持多组分同步分析[10]。
核心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法(紫外检测器),流动相为甲醇-乙酸铵缓冲溶液(pH=4.5)[10]。
质控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实验与加标回收率测试,回收率范围应为80%-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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