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基质类 混标 大豆粉中灰分质控样品
大豆粉中灰分质控样品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大豆粉中灰分质控样品

ZKQC8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g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3.6g/100g {{inventory}} 常温避光
大豆粉中灰分质控样品介绍:
大豆粉中灰分质控样品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ZKQC8016
大豆粉中灰分质控样品
——
3.6g/100g
20g
800≥52026-10-16
ZKQC8015
大豆粉中水分、灰分质控样品
——
见证书
30g
1000≥52025-11-27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大豆粉中灰分质控样品手机版:大豆粉中灰分质控样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见证书
100g
2099-06-19
≥10
1000
100μg/mL
20mL
2025-11-16
3
40
100μg/mL
20mL
2027-03-14
3
40
见证书/(干态计)/粉末
50g/瓶
2028-07-01
≥10
1280
1.5g/100g
30g
2026-12-07
≥10
720
2组分
30g
2026-03-05
≥10
840
0.34g/100g
35g
2027-03-30
≥10
1600
0.98g/100g
30g
2027-03-30
≥10
1600
见产品详情
100g
2026-02-18
7
4400
1.0g/100g
20g
2025-12-30
6
1800
5.19 g/100g
30g
2027-05-23
≥10
720
0.58g/100g
50g
2026-07-08
≥10
720
灰分0.44±0.05(g/100g)
50g/袋
2026-03-07
≥10
850
水分12.5±1.9 灰分0.87±0.07(g/100g)
40g/袋
2027-05-13
≥10
1000
水分3.56±0.55g/100g 灰分4.89±0.65g/100g
50g/瓶
2026-07-14
≥10
885
灰分0.87±0.07(g/100g)
50g/袋
2027-07-14
≥10
850
见产品详情
50g
2026-09-22
≥10
1000
见产品详情
50g
2026-09-22
8
1000
见产品详情
50g
2026-09-22
≥10
1000
查看更多 GB 5009.4-2016 的产品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详细解读()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豆粉、谷物、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等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涵盖植物性原料及其加工产品。
关联内容
方法原理:样品经高温灼烧(550±25℃),有机物氧化分解后残留的无机物即为灰分。
样品前处理:需充分粉碎、混匀,避免水分干扰,需预先干燥处理。
仪器要求:马弗炉(控温精度±25℃)、干燥器(含有效干燥剂)、分析天平(感量0.1mg)。
检出限与定量限
• 灰分含量≥1g/100g时,检出限为0.10g/100g
• 灰分含量<1g/100g时,检出限为0.05g/100g
质控要求
• 平行样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重复性限(r=0.20g/100g)
• 需使用标准物质(如谷物或豆类灰分标准样品)进行实验室内验证
其他相关标准(按关联度排序)
《食品中粗灰分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原料及加工品(含大豆粉)的灰分测定,与GB 5009.4-2016互补
差异点 允许根据样品特性调整灰化温度(如含糖量高样品可降低至500℃),但需在报告中注明
质控要求 要求空白试验灰分质量≤0.5mg,否则需排查污染源
灰分测定关键步骤(以大豆粉为例)
1 样品预处理:过60目筛,105℃干燥至恒重,冷却后称量(精确至0.0001g)
2 灰化程序:马弗炉升温至250℃后放入坩埚,30分钟内升温至550℃,维持4小时
3 冷却称量:转移至干燥器冷却至室温,30秒内完成称量,避免吸潮
4 结果计算:灰分(%)=[(m₁-m₀)/m₂]×100,其中m₀为坩埚质量,m₁为总灰分+坩埚质量,m₂为样品质量
质控样品技术要求
均匀性 灰分含量RSD≤3%
稳定性 密封避光保存条件下,12个月内特性值变化≤±5%
定值方法 需通过至少8家实验室协同测定,采用标准方法GB 5009.4-2016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